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
格式:pdf
大小:23KB
頁數(shù):8P
人氣 :73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08-01-01 00:0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 二條 本《細則》所稱 “公路”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修建,并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xiāng)間、鄉(xiāng) 間可供汽車行駛的公共道路。 第三條 公路分為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干線公路(以下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 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和專用公路五個行政等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干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國 防公路,聯(lián)結首都與各省、自治區(qū)首府和直轄市的公路,聯(lián)結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地和戰(zhàn)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 治區(qū)、直轄市)政治、經濟意義,聯(lián)結省內中心城市和主要經濟區(qū)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格式:pdf
大小:123KB
頁數(shù):16P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1988年6月28日交通部發(fā)布,根據2009年6月13日交通運輸部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公路”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按照 國家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修建,并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 城鄉(xiāng)間、鄉(xiāng)間可供汽車行駛的公共道路。 第三條:公路分為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 轄市干線公路(以下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 下簡稱鄉(xiāng)道)和專用公路五個行政等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干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 際公路,國防公路,聯(lián)結首都與各省、自治區(qū)首府和直轄市的公路,聯(lián)結 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格式:pdf
大?。?span id="6i7jikv"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42KB
頁數(shù):7P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時效性】有效 【頒布單位】交通部 【頒布日期】19880628 【實施日期】1988080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公路建設養(yǎng)護 【文號】交通部令第1號 【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題注】 【章名】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條的規(guī) 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公路”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路 工程技術標準修建,并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xiāng)間、鄉(xiāng)間可供汽車行駛的公 共道路。 第三條公路分為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干線公路 (以下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和專用公路五個 行政等級。 國道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小:26KB
頁數(shù):12P
4.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修正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0月31日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路的規(guī)劃、建設、養(yǎng)護、經營、使用和管理,適用 本法。 本法所稱公路,包括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條公路的發(fā)展應當遵循全面規(guī)劃、合理布局、確保質量、保障暢通、保護環(huán)境、建 設改造與養(yǎng)護并重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進公路建設。公路建設應當納入國民 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設、經營公路。 第五條國家?guī)椭头龀稚贁?shù)民族地區(qū)、邊遠地區(qū)和貧困地區(qū)發(fā)展公路建設。 第六條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網中的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鄉(xiāng)道,并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格式:pdf
大小:112KB
頁數(shù):20P
4.6
石家莊法律援助網,石家莊法律咨詢,石家莊法律援助www.***.***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08〕 37號)以及《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 決定》(國務院2008年第543號令),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 一、刪除第十條第六項中的“公路養(yǎng)路費”。 二、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國道和重要省道的新建、 改建,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投資或者用車輛購置稅和國務院成品油 價格和稅費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資金收入給予補助”,并將第三款 修改為:“縣道建設主要依靠地方投資與民工建勤的辦法實施, 可用國務院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資金收入給予 補助”。 三、刪除第四十六條中的“公路養(yǎng)路費”。 四、刪除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公路路政版)
格式:pdf
大小:27KB
頁數(shù):4P
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3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做如下修改: 一、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公路建設資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籌集:國家和地方投資、 專用單位投資、中外合資、社會集資、貸款和車輛購置稅?!?二、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一條,刪除該條中有關設立“公路征費稽查站卡”的規(guī)定, 并將這一條修改為:“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公路主管部門可以在必要的公 路路口、橋頭、渡口、隧道口設立收取車輛通行費的站卡?!?三、刪除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 此外,對其他條文的順序做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9年1
第5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wpihjuk"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9KB
頁數(shù):3P
4.8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3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做如下修改: 一、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公路建設資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籌集:國家和地方投資、專用單位 投資、中外合資、社會集資、貸款和車輛購置稅?!?二、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一條,刪除該條中有關設立“公路征費稽查站卡”的規(guī)定,并將這一 條修改為:“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公路主管部門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橋頭、渡口、 隧道口設立收取車輛通行費的站卡?!?三、刪除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 此外,對其他條文的順序做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9年1月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2)
格式:pdf
大?。?span id="qmwzsit"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7KB
頁數(shù):4P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3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做如下修改: 一、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公路建設資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籌集:國家和地方投資、 專用單位投資、中外合資、社會集資、貸款和車輛購置稅。” 二、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一條,刪除該條中有關設立“公路征費稽查站卡”的規(guī)定, 并將這一條修改為:“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公路主管部門可以在必要的公 路路口、橋頭、渡口、隧道口設立收取車輛通行費的站卡?!?三、刪除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 此外,對其他條文的順序做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9年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3)
格式:pdf
大小:18KB
頁數(shù):7P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 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公路”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 技術標準修建,并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xiāng)間、鄉(xiāng)間可供汽車行駛的公共道路。 第三條公路分為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干線公路(以下 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和專用公路五個行政等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干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國防公路, 聯(lián)結首都與各省、自治區(qū)首府和直轄市的公路,聯(lián)結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 地和戰(zhàn)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ㄗ灾螀^(qū)、直轄市)政治、經濟意義,聯(lián)結省內中心城市和主要經濟 區(qū)的公路,以及不屬于國道的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1987年92號)
格式:pdf
大小:8KB
頁數(shù):3P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國務院國發(fā)〔1987〕92號 1987年10月13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發(fā)揮公路在國民經濟、國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適應社會主 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干線公路(以下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 本條例對專用公路有規(guī)定的,適用于專用公路。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主管全國公路事業(yè)。 第四條公路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國道、省道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國道中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準的專門機構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縣道由縣(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鄉(xiāng)道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修建、養(yǎng)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m7u7ip6"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7KB
頁數(shù):3P
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發(fā)揮公路在國民經濟、國 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制 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干線公路 (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干線公路(以下簡稱省 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 本條例對專用公路有規(guī)定的,適用于專用公路。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主管全國公路事業(yè)。 第四條公路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道、 省道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國道中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準的 專門機構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縣道由縣(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鄉(xiāng)道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專用公路由專用單位負責修建、養(yǎng)護和管理。 第五條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格式:pdf
大?。?span id="wdc6utu"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1KB
頁數(shù):7P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3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做如下修改: 一、將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公路建設資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籌集:國家 和地方投資、專用單位投資、中外合資、社會集資、貸款和車輛購置稅?!?二、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一條,刪除該條中有關設立“公路征費稽查站 卡”的規(guī)定,并將這一條修改為:“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公路 主管部門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橋頭、渡口、隧道口設立收取車輛通行費的站 卡?!?三、刪除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 此外,對其他條文的順序做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2)
格式:pdf
大小:223KB
頁數(shù):30P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發(fā)布機關:國務院 發(fā)布文號:國務院令(2004)第417號 發(fā)布日期:2004年9月13日 實施日期:2004年11月1日 時效性:有效 題注:2004年9月13日國務院令第417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管理,規(guī)范公路收費行為,維護收費公路的 經營管理者和 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 下簡稱公路 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收費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條例規(guī)定,經批準依法 收取車輛通行 費的公路(含橋梁和隧道)。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支持、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公 路發(fā)展應當堅 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fā)展收費公路。 第四條全部由政府投資或者社會組織、個人捐資建設的公路,不得收取車 輛通行費。 第五條任何單位或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ahngaqs"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23KB
頁數(shù):30P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發(fā)布機關:國務院 發(fā)布文號:國務院令(2004)第417號 發(fā)布日期:2004年9月13日 實施日期:2004年11月1日 時效性:有效 題注:2004年9月13日國務院令第417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管理,規(guī)范公路收費行為,維護收費公路的 經營管理者和 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 下簡稱公路 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收費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條例規(guī)定,經批準依法 收取車輛通行 費的公路(含橋梁和隧道)。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支持、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公 路發(fā)展應當堅 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fā)展收費公路。 第四條全部由政府投資或者社會組織、個人捐資建設的公路,不得收取車 輛通行費。 第五條任何單位或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09修正)
格式:pdf
大?。?span id="fcnlrta"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6KB
頁數(shù):12P
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09修正) (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8號)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于2009年5 月27日經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李盛霖 二○○九年六月十三日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08〕37號) 以及《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2008 年第543號令),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作如下修改: 一、刪除第十條第六項中的“公路養(yǎng)路費”。 二、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國道和重要省道的新建、改建,由國家和地方 共同投資或者用車輛購置稅和國務院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資金 收入給予補助”,并將第三款修改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保護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onxuovp"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96KB
頁數(shù):15P
4.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保護條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路的完好暢通,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路保護工作及與公路保護有關的行為,適用本條 例。 第三條公路保護范圍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公路建筑控制區(qū)以及 影響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的建筑限界、地質條件環(huán)境。 第四條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 損壞或者非法占用。 第五條公路保護工作堅持“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依法保護”的原則。 第六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路保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公路保護工作,具體工作 由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實施。 鄉(xiāng)道的保護工作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實施。 第七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采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m27bhfh"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7KB
頁數(shù):13P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管理條例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地圖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 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從事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的編制、審核、出版和互聯(lián)網地圖服 務以及監(jiān)督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圖工作的統(tǒng)一監(jiān) 督管理??h級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圖出版工作的監(jiān)督管 理??h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 做好本部門有關的地圖工作。 第四條地圖工作應當遵循維護國家主權、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務 社會發(fā)展的原則,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 民的國家版圖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中小學應當將國家版圖意識 教育納入教學內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7qwcndf"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7KB
頁數(shù):1P
4.3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一九八○年二月十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國科學專門人才的成長,促進各門學科學術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學 事業(yè)的發(fā)展,以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凡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公民,都 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請相應的學位。 第三條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第四條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生,成績優(yōu)良,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 (一)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條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 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 (一)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門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3)
格式:pdf
大?。?span id="a6it1hs"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32KB
頁數(shù):19P
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www.***.***2005年08月23日來源:全國人大法規(guī)庫 【字體: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適應社會主 義現(xiàn)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格式:pdf
大?。?span id="hnln2b1"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2KB
頁數(shù):11P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 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路的規(guī)劃?建設?養(yǎng)護?經營?使用和管 理,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公路,包括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條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格式:pdf
大?。?span id="hogipic"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32KB
頁數(shù):19P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www.***.***2005年08月23日來源:全國人大法規(guī)庫 【字體: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適應社會主 義現(xiàn)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1)
格式:pdf
大?。?span id="d1btayr"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132KB
頁數(shù):21P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決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作如下修改:第五十條第一款 修改為:“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 路、公路橋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內行駛,不得使用汽車渡船。超過公路或者公路橋梁限載標準確需行駛的,必須經縣級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的,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 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根據本決定作修改后,重新 公布。 目錄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細則
格式:pdf
大?。?span id="yroe76z"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6KB
頁數(shù):17P
4.7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細則 目錄 一、關于名稱登記問題................................................2 二、關于公司股東問題................................................5 三、關于注冊資本(金)問題..........................................6 四、關于經營范圍問題...............................................10 五、關于章程審查問題...............................................11 六、關于改制有關問題...............................................11 七、關于過渡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gesc2b7"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34KB
頁數(shù):14P
4.4
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條例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三章城鄉(xiāng)消防規(guī)劃建設管理 第一節(jié)編制和審批 第二節(jié)實施和保障 第四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節(jié)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節(jié)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節(jié)消防演練 第五章消防技術服務 第六章消防組織 第一節(jié)建設管理 第二節(jié)保障 第七章滅火救援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二節(jié)應急救援 第八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制定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制定本條例。 [消防安全委員會及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消防工作協(xié)調機制,成立由有關部門負責人 參加的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指導、督促和綜合協(xié)調 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定期研究和部署開展消防工作。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和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格式:pdf
大?。?span id="67k87co" class="single-tag-height" data-v-09d85783>26KB
頁數(shù):20P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fā)布)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三章車輛 第四章車輛駕駛員 第五章車輛裝載 第六章車輛行駛 第七章行人和乘車人 第八章道路 第九章處罰 第十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 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 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一)機動車是指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 車; (二)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 第四條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
文輯推薦
知識推薦
百科推薦
職位:熱控監(jiān)理工程師
擅長專業(yè):土建 安裝 裝飾 市政 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