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 發(fā)布日期 | 1998年9月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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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類別 | 地方法規(guī) | 生效日期 | 1998年10月1日 |
【發(fā)布單位】81903
【發(fā)布文號】深建施[1998]41號
【發(fā)布日期】1998-09-11
【生效日期】1998-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文件來源】
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1998年9月11日深建施〔1998〕41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維護市容整潔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建設部和省建委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房屋建設、土木工程、設備安裝、市政道路、管線敷設等各項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現場文明施工設計
第三條施工總包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有關部門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一并審查。
第四條文明施工設計內容:
(一)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包括臨時設施、現場交通、現場作業(yè)區(qū)、施工設備及機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位置等。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因施工期變動較大,可按基礎、主體、裝修三階段進行施工平面圖設計。
(二)現場圍欄的設計。
(三)現場工程標志牌的設計。
(四)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單體設計。
(五)現場污水處理排放設計。
(六)粉塵、噪音控制措施。
(七)施工區(qū)域內現有市政管網和周圍的建、構筑物的保護。
(八)現場衛(wèi)生及安全保衛(wèi)措施。
(九)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人。
第五條施工單位根據文明施工設計編制文明施工增加費(包括工地圍欄、硬地化、大臨設施超標費、市政管線保護費及其它文明施工費等),該費用作為施工措施費(1號標書)組成部分列入工程總造價。
第三章 現場文明施工的標準
第六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xù)、密閉的圍欄。其標準如下:
(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3米,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wěn)固、整齊、美觀(主要用砌筑材料)。
(二)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wěn)固、整齊、美觀(不得使用鐵皮瓦、石棉瓦)。
(三)圍欄外部應做簡易裝飾,色彩與周圍環(huán)境協(xié)調。
(四)場地出入口大門應莊重美觀、門扇應做成密閉不透式。
第七條工程標牌(五牌一圖)。施工現場應設置工程標牌,工程標牌為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組織網絡牌、安全紀律牌、防火須知牌。工程概況牌設置在工地圍柵的醒目位置上,載明項目名稱、規(guī)模、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jiān)督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第八條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包括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倉庫、衛(wèi)生間、淋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要求穩(wěn)固、安全、整潔,并滿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氈搭建?,F場設置集體宿舍時,應具備良好的防潮、通風、采光等性能,并與作業(yè)區(qū)隔離。人均床鋪面積不小于2平方米,并進行適當的分隔。按設計架設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嚴禁使用電爐和明火燒煮食物。
第九條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劃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應堆放整齊,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設施。確需臨時占用的,應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將批準號的標志懸掛在現場。
第十條現場場地及道路應硬地化。其厚度和強度應滿足施工和行車需要?,F場場地和道路要平坦、通暢、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周邊設排水溝,現場不允許有積水。
第十一條污水的處理和排放。場地內應設沉淀池和沖洗池,并做到:
(一)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須分別處理后方能經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網或河流。
(二)采用鉆孔或其他施工產生的泥漿,未經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網或河流。廢漿和淤泥應使用封閉的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二條粉塵控制:
(一)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壓實地面和灑水,減少灰塵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有毒、有害和有惡臭氣味的物質。
(三)裝卸有粉塵的材料時,應灑水濕潤和在倉庫內進行。
(四)嚴禁向建筑物外拋擲垃圾。
第十三條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進行踏勘,對可能損壞的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市政設施和管線制訂相應的保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進行。
第十四條運輸車輛應做到:
(一)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能離場上路行駛。
(二)裝運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車輛,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huán)境。嚴格執(zhí)行《關于加強深圳經濟特區(qū)土石方運輸車輛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深建字〔1997〕185號)。
第十五條噪音控制:
(一)建成區(qū)內的新建項目,建設、設計、施工單位應采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
(二)建筑施工作業(yè)的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現場的噪聲限值時,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huán)保部門申報,核準后方能開工。
(三)在城市建成區(qū)內,禁止中午和夜間進行產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業(yè)(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晚上11時至第二天早上7時)。由于施工不能中斷的技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中午或夜間連續(xù)施工作業(yè)的,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huán)保部門申請。
第十六條現場衛(wèi)生:
(一)明確施工現場各區(qū)域的衛(wèi)生責任人。
(二)食堂必須申領衛(wèi)生許可證,并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生、熟食操作應分開,熟食操作時應有防蠅間或防蠅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員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三)施工現場應設置衛(wèi)生間,并有水源供沖洗,同時設簡易化糞池或集糞池,加蓋并定期噴藥,每日有專人負責清潔。
(四)設置足夠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
(五)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六)工地應設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蓋、加鎖和有標志。夏季施工應有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七條現場安全、保衛(wèi):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衛(wèi)制度,落實治安、防火、計劃生育管理責任人。
(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必須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總包單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屬單位、工種或職務,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的標卡應分顏色區(qū)別。
(三)建立來訪登記制度,不準留宿家屬及閑雜人員。
(四)經常對工人進行法紀和文明教育,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及進行黃、賭、毒等非法活動。
第四章 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八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部門,各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負責區(qū)屬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九條市、區(qū)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按分工對在建項目實施安全監(jiān)督的同時,實施文明施工監(jiān)督。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應大力支持、配合施工單位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并保證文明施工增加費按時到位。
第二十一條各施工單位按本規(guī)定組織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責任制,開展文明施工達標活動。
第二十二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本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量化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的評定標準。
第二十三條市、區(qū)安全監(jiān)督機構根據評定標準,對工程項目組織檢查,檢查結果分為“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文明施工合格工地”、“文明工地”。對“文明工地”頒發(fā)標志牌。
第二十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兩次文明施工大檢查,在“文明工地”的基礎上,評選出市級“示范文明工地”。
第二十五條對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工地,不得評為“文明工地”。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參加市優(yōu)質樣板工程評選。
第二十六條凡違反本辦法的,由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根據建設部第15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的處罰。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深圳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實行,原深建字〔1993〕87號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管理暫行規(guī)定》同時廢止。
口頭整改通知無效,立即下書面整改通知單;限時整改完成,并加上一定的經濟處罰;并向相關領導匯報。 這是建筑施工單位通病,下書面整改通知書一般都能完成,若仍未整改,只能另選施工班組了。
筑訊中國解答:1、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1)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范施工,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隨時保持現場整潔,機械停放井然有序,原材料堆碼整齊,各標志、標牌齊全規(guī)范;施工便道經常灑水,防止塵土飛揚;各工點嚴...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一、 衛(wèi)生要求標準1、 標識及標牌衛(wèi)生要求:一日兩擦(早上、中午),達到四無標準——無陳灰、無污跡、無破損、無翹角。2、 入戶門外衛(wèi)生要求:A、多層是戶門外上下單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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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 維護市容整潔和城市安全, 使文明 施工規(guī)范化、 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建設部和省建委的有關規(guī)定, 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房屋建筑、 土木工程、 設備安裝、 市政道路、 管線敷 設等各項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jiān)理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均 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現場文明施工設計 第三條 施工總包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 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 有關部門在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一并審查。 第四條 文明施工設計內容: (一)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包括臨時設施、現場交通、現場作業(yè)區(qū)、施工設備及機具 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 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因施工其變動較大, 可按基礎、 主體、裝修三階段進行施工平面圖設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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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廣州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建設管理, 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創(chuàng)建文明施工現場, 根據《廣州市建筑條例》 、《廣東省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guī)定》 (粵建施字〔1 997〕135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是在本市行政區(qū) (從化、增城市除外) 內進行的拆除工程和房屋建筑、 土木工程、設備安裝、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橋梁、排水、地鐵和供電、供 水、通訊、煤氣管道)、裝修裝飾工程等施工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實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檢查、建設單位協(xié)助下的 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制。 第四條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廣州地區(qū)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負責本轄區(qū)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 理。 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部門具體負責所轄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五條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深圳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管理辦法 )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印發(fā)通知
深建規(guī)〔2020〕12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優(yōu)化我市建設項目驗收流程,提升建筑許可審批效率,推進我市工程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市住房和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聯合(現場)驗收管理辦法》?,F印發(fā)實施,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深圳市水務局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