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主在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保險期間內發(fā)現(xiàn)工程存在保險范圍內的質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書面索賠申請。
經核定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保險公司應當按規(guī)定期限履行維修或支付維修費用義務。
經核定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保險公司應當按規(guī)定期限向業(yè)主發(fā)出不予賠償?shù)臅嫱ㄖ獣?,并說明不予賠償?shù)睦碛伞?/p>
投保人:建設單位
被保險人:是指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享有保險金請求賠償權的人,為建設工程所有權人。建設工程轉讓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是指建設工程在竣工驗收時未能發(fā)現(xiàn)的,因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質量原因造成的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合同要求,并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工程質量缺陷。
1 接案報案人可以親自到保險公司服務網點柜面報案,也可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報案,報案人應在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內。及盯將出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是投保人還是被保險人),出險人持有的保險合同號、險種...
學平險理賠流程:一、電話報案。報案時效:發(fā)生意外或住院后家長一定要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將有關信息反饋給保險公司。報案方式包括通知代理人、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熱線電話。二、將索賠資料收集齊全,索賠資...
首先,完全可以擔心保險公司的合法性,以及可靠性。因為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成立都是非常嚴格的,需經過多項手續(xù)審批,且注冊資本至少為2億元。同時,根據我國現(xiàn)有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公司只能夠合并不能夠關閉或解散,...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承保通常采取共保模式,統(tǒng)一保險條款、統(tǒng)一保險費率、統(tǒng)一理賠流程、統(tǒng)一分配份額。共保體由首席保險公司和至少三家成員保險公司組成。
2007年,北京市推行了工程質量保險試點工作,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與4家建設單位簽訂了關于經濟適用房、兩限房開發(fā)工程的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合作協(xié)議,后因開發(fā)商改變投保意愿,保險公司也因為投保數(shù)量少、缺少法律法規(guī)依據等原因而不愿承保。最終,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沒有生成保險單,保險試點工作就此擱淺。
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經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明確了北京市推行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要求從事住宅工程房地產開發(fā)的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按照規(guī)定投保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2012年,由上海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和房管局、金融辦、保監(jiān)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推行上海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試行意見》(滬建交聯(lián)〔2012〕1062號),明確了整個質量保證保險(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運行機制。
2014年完成修訂的《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進一步規(guī)定:“建設工程合同對建設工程質量責任采用工程質量保險方式的,不再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鼓勵投保工程質量保險。
2015年9月30日,《關于推行上海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試行意見》試點到期,上海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市金融辦、市保監(jiān)局以及相關單位總結過去試點經驗,對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進行了進一步研究,并于2016年6月22日發(fā)布了《關于本市推進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實施意見》(滬府辦〔2016〕50號)。
2017年7月26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總結已有經驗,進一步細化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實施標準,下發(fā)《上海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實施細則(試行)》(滬住建規(guī)范(2017)4號)。
2019年11月08日,為進一步明確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實施要求,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市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上海銀保監(jiān)局制定了《上海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實施細則》(滬住建規(guī)范聯(lián)〔2019〕7號)。
2017年6月6曰,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福田區(qū)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 (試行)》,要求在轄區(qū)內實行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
2017年8月16日,福田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印發(fā)《福田區(qū)政府投資代建項目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實施細則》,旨在積極發(fā)揮市場在工程質量保障體系中的主導作用,穩(wěn)步推進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IDI保險)實施工作。對參與各方做了明確要求。
2017年 9月,深圳保監(jiān)局發(fā)布公告表示,推動政府基建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項目在深圳落地。3家保險公司負責承保該項目的實施。
2018年3月,福田區(qū)發(fā)改局舉行深圳市福田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培訓會,再推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會上邀請工程保險領域專家馬海騁博士對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的優(yōu)勢和操作細則作了系統(tǒng)介紹。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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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汽車保險的理賠流程 馬路如虎口,經常在路上跑那有不發(fā)生磕磕碰碰的。就算再小心謹慎的車主,難免會遭遇新手的圍堵發(fā)生 擦碰。當事故真的發(fā)生時,車主除了要冷靜應對外,還要知道如何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這就要 走保險理賠的流程了。保險流程是怎么樣?各大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是不是都一樣?下面小編通過圖文結 合的形式,詳解汽車保險的理賠流程。 ● 保險理賠流程 汽車保險理賠的處理程序其實很簡單,主要包括受理案件、現(xiàn)場查勘與定損、賠付結案三個過程。詳 細可以分為 9 個步驟,分別是:車輛出險、報案、現(xiàn)場處理、提出索賠請求、配合保險公司事故查勘、事 故結案、提交索賠材料、索賠審核和領取賠款。下面通過圖文結合的方式,為大家詳細解讀這九個步驟。 這九個步驟是現(xiàn)在大多數(shù)保險公司理賠的流程,無論是 9 個或是 5 個步驟,萬變不離其中,都是在幾 個中或增或減。有些步驟是車主必須經手,有些是保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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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保險理賠實務目錄 第一部分 工程保險理賠實務 ....................... 1 一、受理案件 .................................. 1 二、查勘定損 .................................. 3 三、立案 ...................................... 8 四、責任認定 .................................. 8 五、損失核定 .................................. 9 六、賠款計算 ................................. 12 七、撰寫《理賠報告》 . ......................... 18 八、核賠 .......................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監(jiān)管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體系,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質量水平,切實保障住宅工程產權所有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缺陷保險),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約定,對在保險范圍和保險期間內出現(xiàn)的因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履行賠償義務的保險。
前款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工程和在同一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其他建筑物。
本辦法所稱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是指住宅工程在竣工驗收時未能發(fā)現(xiàn)的,因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施工圖設計文件或合同要求,并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質量缺陷。
本辦法所稱業(yè)主,是指住宅或者其他建設工程所有權人,為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和索賠權益人。
第三條 本市推行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工程的缺陷保險活動,及對缺陷保險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本市新建住宅工程項目,在土地出讓合同中,將投保缺陷保險列為土地出讓條件,并要求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保險公司。
第二章 保險范圍及責任
第五條 缺陷保險的基本承保范圍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保溫和防水工程,具體范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缺陷包括:1.整體或局部倒塌;2.地基產生超出設計規(guī)范允許的不均勻沉降;3.基礎和主體結構部位出現(xiàn)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變形、破損、斷裂;4.陽臺、雨蓬、挑檐、空調板等懸挑構件出現(xiàn)影響使用安全的裂縫、變形、破損、斷裂;5.外墻面脫落、坍塌等影響使用安全的質量缺陷;6.其他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部位出現(xiàn)的影響結構安全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
(二)保溫和防水工程缺陷包括:1.圍護結構的保溫層破損、脫落;2.地下、屋面、廁浴間防水滲漏;3.外墻(包括外窗與外墻交接處)滲漏;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
建設單位投保缺陷保險的保險期間,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10年,保溫和防水工程為5年。保險責任開始時間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2年之日起算。
住宅工程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至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內出現(xiàn)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維修。保險期間屆滿后交房的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交房前15日通知保險公司、業(yè)主共同驗收,若存在質量缺陷,由建設單位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
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范圍和保險期間之內,由保險公司履行維修或賠償責任;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范圍之外或保險期間到期之后的工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間,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但對于保險期間屆滿后交房的,業(yè)主在交房之日起6個月內,發(fā)現(xiàn)承保范圍內的建筑存在質量缺陷的,由保險公司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
第六條 保險公司對以下項目可以附加險的方式為建設單位提供保險服務: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建筑電氣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節(jié)能工程、電梯工程等。
附加險的具體保險范圍、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等由建設單位和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約定。
第七條 鼓勵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預拌混凝土生產及建筑預制構配件生產供應等有關單位及其人員投保工程質量責任保險。施工單位投保工程質量責任保險的,建設單位不得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鼓勵缺陷保險與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參建主體責任險等工程類保險綜合實施,全面降低工程質量風險。
第八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一)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擅自改變設備位置等未按照《房屋建筑使用說明書》相關要求或設計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質量缺陷;(二)在房屋使用過程中,因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三)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相關參建單位告知投保缺陷保險的相關情況,明確參建單位配合保險公司開展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義務。
第三章 投保與承保
第十條 投保缺陷保險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xù)前,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保險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約定的保險費(其中,含不高于保險費30%的風險管理費用)。
一個工程項目作為一個保險標的,出具一份保險單,保險合同涵蓋的范圍包括投保的住宅工程和同一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的其他建筑物,保險公司在該保單項下承擔的最大賠償限額為保單記載的保險金額。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實施方案、保險告知書、保險理賠應急預案等,并經建設單位確認后,作為保險合同的附件。
保險公司在最終評價報告中指出建設項目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且在竣工時沒有得到實質性整改的,不得通過該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根據建設工程風險程度、工程技術復雜程度、參建單位企業(yè)資質和誠信情況、風險管理要求、歷史理賠數(shù)據、再保險市場狀況等,公平、合理擬訂缺陷保險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并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依法承擔責任。
保險公司按照建筑安裝工程總造價的預算價計算保險費,建設單位及時支付合同約定的保險費用。
投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保溫和防水工程缺陷保險的不計免賠額,其他附加險免賠額由建設單位與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約定。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按照規(guī)定將缺陷保險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報送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需修改保險條款或保險費率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報送核準。保險公司嚴格執(zhí)行核準后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編制《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告知書》,內容包括保險范圍、保險期間、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理賠流程、負責保險理賠工作的部門及其聯(lián)系方式、業(yè)主變更通知義務等。在業(yè)主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時,建設單位將《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告知書》隨《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房屋建筑使用說明書》一并交付業(yè)主。
第十四條 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后,建設單位如要解除合同、變更保險公司或者變更保險合同內容,對已經銷售的住宅工程,應當征得全部買受人的書面同意。
保險合同生效后,建設單位依法解散、破產的,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住宅或者其他建筑物所有權轉讓的,保險標的受讓人承繼建設單位本保單下的權益。
第十五條 缺陷保險的承保采取共保模式。
共保體由牽頭保險公司和至少兩家成員保險公司組成,并實行統(tǒng)一保險條款、統(tǒng)一保險費率、統(tǒng)一理賠服務、統(tǒng)一分配份額、統(tǒng)一信息平臺。
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金融監(jiān)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注冊資本金充裕,綜合償付能力充足,風險管理能力強,承保理賠服務優(yōu)質,具有一定的缺陷保險承保經驗,信用良好的保險公司,供建設單位投保時選擇。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缺陷保險信息平臺,所有承保缺陷保險和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應將承保信息、工程質量風險評估信息和理賠信息等錄入該信息平臺。
第四章 工程質量風險管理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實施方案,應包括具體實施工程質量風險評估的機構及其人員情況,工程質量風險評估的具體實施范圍、實施計劃、關鍵節(jié)點、重點工序,需要建設單位配合的具體事項和通知義務等。
第十八條 缺陷保險合同簽訂后,保險公司應當委托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風險管理機構)實施風險管理。保險公司應當與風險管理機構簽訂書面委托合同,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管理機構不得與該工程參建單位存在關聯(lián)關系,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該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材料供應等工作。
風險管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標準、施工圖設計文件和保險合同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工程質量風險評估,并向保險公司和建設單位出具工程質量風險過程評估報告和最終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當明確檢查發(fā)現(xiàn)的質量缺陷和整改情況。
建設單位接到評估報告后應當責成施工單位及時整改質量缺陷問題。保險公司和建設單位就報告中工程質量缺陷認定存在爭議的,按照保險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九條 鼓勵建設工程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全過程工程咨詢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積極參與缺陷保險制度實施,充分發(fā)揮專業(yè)作用。
第五章 保險理賠
第二十條 業(yè)主在缺陷保險的保險期間內或期間屆滿后交房且業(yè)主在交房之日起6個月內發(fā)現(xiàn)工程存在保險范圍內的質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保險公司收到索賠申請后,應當在二日內派員現(xiàn)場查勘。保險公司應當在收到業(yè)主索賠申請后的七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業(yè)主。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自與業(yè)主達成賠償協(xié)議之日起七日內履行維修或賠償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業(yè)主發(fā)出不予賠償通知書,并說明不予賠償?shù)睦碛伞?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充分保護業(yè)主權益的理賠操作規(guī)程,并向保險監(jiān)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理賠體系,優(yōu)化理賠制度,制定理賠應急預案,提供專業(yè)、快速的理賠服務。保險理賠受理、現(xiàn)場查勘、索賠核定、理賠維修等具體服務標準由建設單位和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業(yè)主和保險公司對保險責任范圍和維修結果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爭議的,業(yè)主可以與保險公司共同委托具有工程質量檢測專業(yè)資質和司法鑒定資格的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鑒定。鑒定結果屬于保險責任的,檢測鑒定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鑒定結果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檢測鑒定費用由業(yè)主承擔。
對賠償金額存在爭議的,業(yè)主可以與保險公司共同委托具有相應司法鑒定資格的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制定《保險理賠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明確保險理賠應急預案啟動的具體情形、應急流程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對于影響基本生活且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索賠申請,保險公司在收到索賠申請后的合同約定時限內先行組織維修,同時完成現(xiàn)場查勘。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合同約定應由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預拌混凝土生產和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等相關責任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并不因建設單位投保缺陷保險而免責。
保險公司對缺陷保險合同約定的質量缺陷損失履行賠償義務后,有權依法對負有質量缺陷責任的相關單位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單位應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條 從事缺陷保險的有關單位及其人員,違反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以及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自然資源、保險、金融等行業(yè)主管部門按照法定職責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自然資源、保險、金融等行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缺陷保險相關政策的指導和服務。
第二十七條 其他建設工程投保缺陷保險的,可以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2100433B
對于工程質量保險合同而言,投保人是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一般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參建主體;被保險人則根據險種的不同而不同:對于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被保險人是建筑所有權人;對于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被保險人是建設單位;對于職業(yè)責任保險,被保險人是投保人自身。
工程質量保險承保的是投保人的經濟賠償責任,不免除投保人依法須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