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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6.14
關于規(guī)范土地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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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 關于規(guī)范土地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價房 [2009]445 號) 各市、縣(區(qū))物價局、財政局: 為規(guī)范我省土地登記收費行為,切實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 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 際情況,現就土地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 下: 一、土地登記費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 門對土地權屬依法進行各類登記時, 向申請人收取的費用。 土地 使用權抵押除依照本通知按件收取土地登記費外,不得再收取土 地使用權抵押服務費。 二、土地登記費(含權屬調查)按件收取。收費標準為:住 宅用地每件 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 700元。 車庫(或車位)用地登記以及住宅附屬的雜物間用地單獨進 行登記的,或住宅附屬的雜物間和獨立住宅樓(包括自建和統(tǒng)一 規(guī)劃建設的)底層為商業(yè)店面,但其土地權利人按規(guī)定申請并與 住宅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農業(yè)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關于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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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經過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農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勢頭得到一定遏制,農民負擔過重的狀況有所改變。但農村\"三亂\"問題仍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在有些地方和領域甚至更為嚴重。特別是農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方面存在審批部門多,收費單位多,收費項目多,收費混亂等突出問題,廣大農民反映十分強烈。為解決農民建房收費亂、負擔重的問題,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民建房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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