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55KB
頁數(shù): 10頁
實用標準 文檔 蒸壓粉煤灰磚、蒸壓灰砂磚砌體 本章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承重結構的蒸壓灰砂磚和蒸壓粉煤灰磚砌筑工程。 一、 材料要求 (一 )磚: 品種、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并有出廠合格證、 產(chǎn)品性能檢測報告。 進場使用前, 應施工時所用的蒸壓磚的產(chǎn)品齡期不應小于 28d ,不宜小于 35d. 地基基礎施工宜用蒸壓粉 煤灰磚。蒸壓粉煤灰磚、蒸壓灰砂磚不得用于酸性介質的地基土中。 (二 )水泥: 1 一般宜采用 32.5 級的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 2 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進行復驗。 3當在使用中對水泥的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 3 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 1個月) 時,應復查試驗,并按結果使用. 4 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三 )砂: 用中砂, 砂漿的砂含泥量不超過 5%,得含有草根等雜物。 使用前應用 5mm 孔的篩子 過篩。 (